序言

本书撰写的目的,是为阐明佛法(Dhamma)核心原——佛陀教法的要义,意在澄清长期以来的误解,这些误解仍在许多真诚求道者心中引起疑惑与踌躇。 尤其是像 Citta”巴利语:Citta,心,知道的元素)、“Cetasika”巴利语:Cetasika,心所,伴随心而生的心理因子)“Viññāṇa”巴利语:Viññāṇa识,感知的过程)Saṅkhāra巴利语:Saṅkhāra,行/为法,受因缘构成的现象 等关键术语,常被误解。 结果是,人们对**五蕴(Khandha,pañcakkhandha)缘起(Paṭiccasamuppāda)**的理解偏离了佛陀原意。 作者希望本书能成为一盏小灯——一束谦卑的火焰,帮助读者如实见到佛法:一切由因缘生起,无有常有之自我。 当人了知此理,疑惑自消,取而代之的是坚定不移的信解与安稳的信心。 愿此书利益所有真诚求道者。 —— 著者

引言

当佛陀证得觉悟时,祂了知一项深刻的真理——生命并非因某位神祇所造,亦非来自某一永恒不灭的灵魂;生命是诸因缘和合之结果,万法因缘和合而生。 理解此一真理,正是把握整部佛法的核心。 然而历代以来,某些巴利词汇被误译或解释不当,致使许多人偏离其真正含义。例如,**“Saṅkhāra”(行)仅被译为心行意志,又或误当作业(kamma“Viññāṇa”(识)常被误解为不灭的灵魂或死亡后流转的 这些误解导致大众对五蕴(pañcakkhandhā)缘起(paṭiccasamuppāda)**的领会,背离佛陀的本意。 本书集合澄清这些要义术语,阐明它们与五蕴及缘起法的真实关系,期使读者能如实见解。 透过这样的理解,便能去除遮蔽心识与妨碍修行的疑惑与不定。 疑惑一旦熄灭,信解坚固,通往苦尽涅槃之道便自显前方。

第一章:Saṅkhāra见行

“诸行无常,诸行皆苦,诸法无我。” ——《無我相經》(Anattalakkhaṇa Sutta, S.22.59)

1. 为何必须正解“Saṅkhāra”

“Saṅkhāra”(巴利:Saṅkhāra)是佛法中最关键的词之一。若对其有哪怕微小的误会,便会使对五蕴(Khandha)、缘起(Paṭiccasamuppāda)乃至三法印(Tilakkhaṇa)的理解偏离佛陀本意。 “Saṅkhāra”并不只是“心理活动”、“意志”或“业(kamma)”的单一意义。它涵盖一切受因缘所制、因缘和合而生的法。因缘变更,则法变;因缘断尽,则法灭。这才是“Saṅkhāra”之真实含义:受制、被构成、为条件所造之法。

2. Saṅkhāra 与三法印(Tilakkhaṇa

在《無我相經》中,佛陀说: “色非恒常;若是非恒常,便为苦;若为苦者即非我……” 意即:形(rūpa)无常;无常者为苦;为苦者非我。应以正慧观之:“此非我、此非吾所有、此非我所为之我。”当以真实智慧见此,厌离生起,执取自然消减,解脱随之而来。 此经揭示:如实观见诸行(saṅkhāra)之相,即是入解脱之道。真正见到“凡由因缘生者皆无常”时,心自放下,智慧引导向自由。

3. “Saṅkhāra”的含

依《巴利—泰文佛教词典》:

  • 受条件或组合而成之事物——由因缘而生之现象,或物质(rūpa-dhamma)或心理(nāma-dhamma)。
  • 形成善恶意志之心理过程,以cetanā(意)为主要因子(即在道德意向中之心行)。 第一义(受因缘所成的一切)最能直接对应佛陀教法,彰显依他起性(Idappaccayatā——条件性法则。第二义为在蕴分类或道德意志中的分析性用法,范围较狭。

4. “Saṅkhāra”词源

巴利根本:saṃ + khara = “一起/共” + “做/制造”。字面即“被结合起来的”或“被组合的”。因此,Saṅkhāra不仅为“心理建构”,而是指一切由因缘条件构成、暂时存在并于条件尽时灭的现象。

5. Saṅkhāra 与依止缘起法(法之条件性

“Imasmiṃ sati idaṃ hoti; imass’ uppādā idaṃ uppajjati; imasmiṃ asati idaṃ na hoti; imassa nirodhā idaṃ nirujjhati.” 译:有是则彼有;因此有则彼生;无是则彼无;此灭则彼灭。 此为支配Saṅkhāra之法——万法因缘和合而生,不可独立存在。举例:视觉接触(cakkhu-samphassa)需三者:眼(cakkhu)、色(rūpa)、眼识(cakkhu-viññāṇa)。三者具足则触(phassa)生,由触生受(vedanā)。此说明诸法如何被条件制约而成,无有超出这些条件之外的“知者”。

6. Saṅkhāra 与三法印(Tilakkhaṇa

若真见一切由因缘集合而生,则可直接觉知:

  • 无常(Anicca:依条件者必随条件变化。
  • 苦(Dukkha:执取无常则生苦。
  • 无我(Anattā:因不可控不可恒,故不能称为“我”。 佛陀云:“Sabbe dhammā saṅkhātā”(一切法皆因缘所造)。正见Saṅkhāra即洞见生灭机制:若欲某法不生,则断其因;欲良善增长,则修其因。此为Saṅkhāra之智慧,引导超越无明之轮转。

第二章:生死轮转(Saṃsāra-vatta

“Avijjāpaccayā saṅkhārā; saṅkhārapaccayā viññāṇaṃ; viññāṇapaccayā nāma-rūpaṃ...” ——《大本生经》(Mahānidāna Sutta, Dīgha Nikāya 15)

1. 生命的本性

世间万法,自然可分为有生、有情与无生之物。无生者为rūpa(色//质)——无伴随之nāma(心理)存在;无受、无知、无觉(如地、水、火、风)。有情者则为“有心之色”(rūpa随 nāma 而有),即色伴受(vedanā)、想(saññā)、意(cetanā)、触(phassa)、念/关注(manasikāra)。佛在《大本生》中说:“受、想、意、触、念为 nāma;四大及由四大所生之色为 rūpa。”当 nāma 与 rūpa 合和,生命显现;当色尽心灭,生命亦止。

2. 生命即 nāma-rūpa 的因缘构成

所谓“生命”或“自我”,其实只是 nāma 与 rūpa 的暂时组合。心留于色中则称生命生起;色散则心随因果推动而去寻他处依止。生死并非某一“人”的旅程,而是 nāma-rūpa 流动之因缘运动。故生死乃条件作用下之移转。

3. 轮回之轮(Saṃsāra-vatta

诸有——人、天、畜生、饿鬼、地狱——皆在生灭循环中不断流转。生则老、病、死;死则复生,受过去业力驱使,或高或下,如河流无始无终。生命不是恒常之存在,而是条件过程之流。只要有渴(taṇhā)与无明(avijjā)残存,轮回不止。

4. 无明与执取

由触(phassa)与受(vedanā)生执取——因未如实观。见色则执为“我、我的”;感受苦乐则当为己有。佛言“色无常……是故非我。”由执取生渴(taṇhā):存在渴(bhava-taṇhā)、非存渴(vibhava-taṇhā)、欲乐渴(kāma-taṇhā)。由渴生取,取生有(bhava),有生生,因而复有生死。

5. 轮回与缘起

佛陀宣说:“无明(avijjā)为先,因无明而行(saṅkhārā)生;因行而识(viññāṇa)生;因识而 nāma-rūpa 生;由 nāma-rūpa 生六入(saḷāyatana)……由是而至老死。”此即无始无终之存在圈——无创造主、无独立之我,唯因无明延续条件。无明灭则行灭,行灭则识灭,识灭则 nāma-rūpa 灭……此即称为Vivaṭṭa:转离轮回之转向,断尽成为之流。

6. 以智慧见此循环

学此教法并非仅凭记诵,而是要直接见。见“一切由因缘生”者,即不再于生死循环中执“我”。邪见消,疑虑灭;疑灭,信坚定;信定,解脱之道显。见此法的智者不再问“谁生?”——因为清楚可见无有恒常之我移动,唯有条件瞬间生灭。

第三章:识、心、及心所(Viññāṇa, Citta, Cetasika

“Viññāṇapaccayā nāma-rūpaṃ, nāma-rūpapaccayā viññāṇaṃ.” ——《大本生经》(DN 15)

1. Viññāṇa/)?

Viññāṇa 指“以分别而知之者”——依特定根门生起之觉知。巴利经典说明识(viññāṇa)系因六入(saḷāyatana)而起:

  • 眼识(cakkhu-viññāṇa)——由眼而知,
  • 耳识(sota-viññāṇa)——由耳而知,
  • 鼻识(ghāna-viññāṇa)——由鼻而知,
  • 舌识(jivhā-viññāṇa)——由舌而知,
  • 身识(kāya-viññāṇa)——由身而知,
  • 意识(mano-viññāṇa)——由心而知。 识非恒常之心,非轮转之灵魂;只是瞬间之认知过程,随条件在各根门处生灭。当眼与色合,眼识生;耳与声尽,耳识灭;无任何识能超出其所依之条件——每一识皆在瞬间内生灭。

2. Viññāṇa nāma-rūpa 的互相关系

“Viññāṇapaccayā nāma-rūpaṃ,nāma-rūpapaccayā viññāṇaṃ。”表明相互依赖:识为条件则心-色生,心-色为条件则识生。识提供“知”的职能,nāma-rūpa 提供“被知”之场域,彼此互为条件,缺一不可。

3. Citta(心)?

Citta 字面意为“知者”或“知的元素”。它是认知对象(ārammaṇa)时的心理过程。Citta 不是“自我”或永恒不变之实体;它是事件——瞬间的知,生即灭。“Cittaṃ aniccaṃ, uppāda-vaya-dhammaṃ”(心无常,其性生灭)。心在对象与根门接触时生起,条件止则即灭。无所谓“原始之心”长存。因此 Citta 不是占有之物,而是条件所成之知觉事件,随因缘瞬间流转。

4. Cetasika(心所/心理因子)?

Cetasika 即“与心一并生起之法”。指伴随 citta 的各种心理品质,决定其道德情绪之色彩(善、恶、中性),并在认知过程中发挥特定功能。心所为心着色,使心趋向善、不善或中性,常见者有:受(vedanā,感受:乐、苦、不苦不乐)、想(saññā,分别与标记)、意(cetanā,志向/意志)、念/专注(manasikāra),以及信(saddhā)、慈(mettā)、贪(lobha)、瞋(dosa)、痴(moha)等。经典云:“Cetasikā cittasampayuttā, cittanissitā, cittānupavattinī.”——心所与心同生,依心而起,环绕心而行。故心与心所总是共起,非独立实体。

5. ViññāṇaCitta Cetasika 间的关系

三者为同一认知过程之不同面向:

  • Viññāṇa:通过根门而知之功能;依 nāma-rūpa 生起;是特定之识。
  • Citta(心:纯粹知的那一瞬;迅速生灭;为觉知之中心过程。
  • Cetasika(心所:伴随心而生之品质;与 citta 同起,决定心之善恶与情绪色调。

三者皆非“我”,皆为有为法——由因果运作而生、瞬时存在、随即灭尽。

6. 结语反思

正确理解 viññāṇa、citta 与 cetasika,疑惑自然消散。因为可见一切仅为过程——受条件制约、无常且非我。此为“唯法知法(dhamma knowing dhamma)”之智慧;当直接证见,便无犹疑于佛法。

第四章:以智慧学习(Paññā-sikkhā智慧的修

“能见法者,即见我。”(Yo dhammaṃ passati so maṃ passati. — Saṃyutta Nikāya 22.87)

1. 为何要以智慧来学习

许多修法者力求记诵教法,但少有人真正“见”。佛言:“仅靠背诵不是智慧。”Paññā(智慧)非知识的堆积,而是“如实见”的能力(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)。这是直接的了知:诸法因缘生、无常、苦、无我。智慧若如是见,疑虑自灭;无不确定,信心坚定,行持稳固。

2. 智慧(Paññā)之含

Paññā 来自根 pa + ñā,意为“深入认识”或“透彻分别知”。佛言:“Paññā paccayo vipassanāya”(智慧为观照生起之之因)。Paññā 非推理或臆测,而为直观之见,深入无常、苦、无我之性。

3. 智慧之三层次

佛示智慧有三:

  • Sutamayapaññā——闻生智慧(由听闻、读诵得来,外来且暂借)。
  • Cintāmayapaññā——思惟生智慧(由反思推敲发展,仍属思维层次)。
  • Bhāvanāmayapaññā——修习生智慧(最高者,由禅修直接证入),不依概念,能如实见法。佛云:“修习生智慧为观照之因。”

4. 记忆到见解

仅会背诵者仍可能摇摆不定;记忆属言语,不等于见解。能直接见法者独立而稳。当观察一切生灭——见受、想、心无常时,法即在当下显现。观受知:受无常;观想知:想非我;观心知:心生灭。此为以智慧学习,不是靠记忆,而是当下见证真理的展开。

5. 真智慧减少执取,而非增加知识

真智慧并非使人学得更多概念,而是除去“拥有之错觉”。当因缘被看清,心不再挣扎或抗拒。“Yo paññavā so vipassati”(智者为能真正见者)。智慧简化视域,溶解无明,静默中完成。

6. 智慧与疑的终结

疑生于未见因果。智慧识破“此有则彼有、此灭则彼灭”,心不再问“为何”,不再寻找“谁”或“什么”。唯识因缘相互依存(idappaccayatā)。这种直接之见称“在依止缘起中的知识(ñāṇa in idappaccayatā)”。此处无“知者”“见者”“自我”——唯有法知法。

7. 智慧为终结疑惑之光

智慧并不创造新物,它只是照见本来如此。“Yadā paññā udapādi, avijjā nivattati.”(智慧生起,则无明灭)。智慧之光一旦照亮,无明自消,无需强力或挣扎。此即佛法中疑之止息——非因信更多,而因见更清晰。

8. 结论

当智慧见到诸行(saṅkhārā)因缘生灭,无所取舍可执时,心自安静、凉爽、自由。“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”(涅槃为至上安乐)。疑终非学习之尽头,而是真修之始。疑灭后,断苦之路向实践者展开。

第五章:光明心与生命续流意识(Pabhassara-citta Bhavaṅga-citta

“Pabhassaram idaṃ, bhikkhave, cittaṃ; tañ ca kho āgantukehi upakkilesehi upakkiliṭṭhaṃ.” ——《增支部》(Aṅguttara Nikāya 1.11)

1. 光明心之含

Pabhassara 意为“明亮、光辉、清澈”。佛言:“此心本明,但为外来烦恼所染。”此并非主张有永恒不变之纯我或不死之心;佛仅指出:心性本自清净明亮,若无烦恼(kilesa)遮蔽,心便清明平稳。不明与贪欲等为外来所至,暂时遮蔽本性,如过云遮日。光明心非被创造,亦非可“占有”;它只是在无明不覆时自然呈现的觉知清明。

2. Bhavaṅga-citta(生命续流意识)?

在阿毗达摩中,作为生命背景流转之心称为 Bhavaṅga-citta,字面为“维持存在之识”。“Bhavaṃ vaṭṭeti ti bhavaṅgaṃ”(维持存在者即称 bhavaṅga)。Bhavaṅga-citta 在无有明显对象被认知时存在(如深眠或两次心识间之瞬间),如江面之下之静流,无论表面平静或波动,深流默默不息。此续流维系生命每一瞬,连接连续之识。

3. Bhavaṅga-citta 转生联结识(Paṭisandhi-citta

新生命之始(受精时),与名色(nāma-rūpa)相关之首识称为 paṭisandhi-citta(转生联结识)。此为新存在之第一瞬识,同时亦为该存在之首个 bhavaṅga-citta。其后 bhavaṅga 在一生中默默流转,至生命终结而灭。故生命续流即存在之流,支持存在之连续性。

4. 外来烦恼(Āgantuka-kilesa订说明

佛称烦恼为 āgantuka(外来者),非心自有。烦恼(kilesā)为使心昏暗与躁动之心理杂染,如:

  • Lobha(贪)——欲求/贪恋,
  • Dosa(嗔)——瞋恨/复仇欲,
  • Moha(痴)——无明/愚癡,
  • Māna(慢)——傲慢/自负,
  • Diṭṭhi(见)——错误见。 最后两者导致最深之缚缚:断灭见(Uccheda-diṭṭhi,认为死即灭尽)与常见(Sassata-diṭṭhi,信有不变之常我)。二者为真理之扭曲,使心缚于无明,而不见诸法即便心亦为无我(anattā)。

5. 净化生命续流心

Bhavaṅga-citta 在一生中不断生灭。所谓“净化”并非摧毁此流,而为清除随附之烦恼。评估心续是否仍缚于轮回,无需观未来生,只须观当下心之状况。若烦恼仍生,应以智慧观其为条件性现象。净化 bhavaṅga 并非靠压抑而强行成空,而是以深见知诸法因缘生灭,心自寂静、以见空而空——非以努力压制之空,而为理解而起之空。

6. Bhavaṅga-citta 终末一刻

一生结束时,最后之 bhavaṅga-citta 终止。若渴(taṇhā)仍存,则立刻有新识生起——新生之 paṭisandhi-citta。若贪与无明已尽,则无新 bhavaṅga 生起,因无更多成为之条件。此即 bhavaṅga 之灭、轮回之尽、涅槃之成立。

7. 执见光明心

见光明心并非将其当作“我”或“真实本体”。即便光明亦为条件所成,条件尽则亦灭。“Sabbe dhammā anattā”(诸法无我)。即便明净与安乐之心也只是一法,非自我或永我。能如实见此者,脱离对“纯粹原初心”之精细执着,不再混淆清明与恒常,得以超越粗重之无明与细微之执著。

8. 结语

光明心与生命续流皆为条件法,随因缘流动变化。智慧见到此,便生解:心非我,亦非我即心。疑疑尽灭时,心凉爽、明净、安宁——以智慧自现其光明,而非因加诸所成。智慧生起,无明灭尽,此即心之自然光辉:清澈、寂静、自由。

尾声:佛法中疑的终结(信與慧:由直接见到而生的信

“能见法者,即见我。”——佛

佛陀之法

佛法非抽象哲学或理论体系,而是生命本身之真理——可在每一刻之觉知中直接经验。本书旨在澄清常引致混淆与疑惑之关键术语与要义——诸如 citta(心)、cetasika(心所)、viññāṇa识)、saṅkhāra(行)、五蕴(pañcakkhandhā)、与缘起(paṭiccasamuppāda。当这些如实见解时,便明白:

  • 一切由因缘而生;
  • 无有常住;
  • 疑生于误解;
  • 正知则疑灭。

疑的终结并非学习的尽头,而是真正修行的开始。无再踌躇之人,已准备好走向苦的终止之路,不再回头。阅读若使你对过往信念有所动摇,请勿轻率否定,而应深思并以智慧自观。佛法并非仅靠信受,而要通过亲见来证实。正如佛在《迦兰玛经》中教诲:不要仅因听闻或传统而信;当你自知教法为善、为利、能断苦者,方可依教奉行。

愿此小册为谦卑之桥,助求法者渡向理解;理解生起时,请你以思惟与禅修继续前行,直至抵达超越疑与成为之外之寂静。

在此时此地见法

佛非教我们去远方或隐秘处寻法,而是教导我们在眼前见法。即使一块白布,亦能示真理:白布渐被污秽,其变暗示外在污秽与内心烦恼无二。故清心并非仅在遁世,而在于如实见心中所生之性质。每一刻都是修行之处;每一触都是法之师。若以无执之见示现真理,心便稳固,如地不为乐苦、赞谤所动。贪嗔痴自然熄灭。如此生活,即便处于红尘,人亦不为其吞噬;其心如空,凉如地,光若云中月出。佛言:“比丘!心中尘埃扫净者,如出云月自显光明。”

疑之终结

佛法不求你更为信,而是求你见得更清。了知一切因缘生,万物无常,莫称为“我”之物时,心便寂静,疑止。涅槃为至上安乐(Nibbānaṃ paramaṃ sukhaṃ)。愿佛法住于所有求真者心中,带来见慧与心之安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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